Google AdSense条款变更引发的纳税问题
Posted on 02月 29th, 2008 in Google AdSense | No Comments »45 views
Google AdSense条款近期做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其中有一条关于隐私的条款备受瞩目:Google AdSense可以将发布者部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这就不能不让人联想到缴税问题。众所周知,由于Google的外资性质,中国大陆地区的 Google AdSense 发布者只需要填写一个不在美国的税收申请后就可以不用缴税,这当然不是中国政府所希望看到的。于是就有了先前一系列针对Google的对策,比如备案问题等。
现在Google AdSense 提出可以将发布者部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那是不是说Google AdSense正准备与国内的税务机关合作,向有关部门提供Google AdSense 发布者的收入信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Google AdSense 发布者们的好日子估计就要走到头了。如果真的收税的话,Google AdSense广告费应该是算作劳务所得,劳务所得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大一样,根据笔者做第一视频广告联盟的缴税情况来看,北京的劳务所得税起征点为800RMB,超过800RMB则征收25%的税!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标准收税的话,估计大部分的站长们要跳楼了。
Tags: Google AdSense 政策
作者:Moneytree, 原载:摇钱树博客, 转载原创文章请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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