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和进出口商品经营者: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措施,现予以公告如下:一、进出口商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文化和知识产权等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将对进出口商品进行严格抽检,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所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和进出口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相关的经营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税费。

       凡未经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视为非法经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和进出口商品经营者必须主动履行产品溯源和追溯的义务,并妥善保管相关电子档案和信息,确保商品的可追溯性。

       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消费投诉的,消费者有权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监管部门将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五、为了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链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监管事宜的公告。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感谢各位的理解和配合!特此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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